APEC 21個經濟體的促進投資官員們推出一項具開創性的工具─公私夥伴關係(PPP)指南參考手冊,主要內容聚焦在私人投資者與APEC經濟體公部門共同提供資金、共同運作亞太地區基礎建設的合作計畫。
此項指南描述PPP框架以及程序要求、以更容易進行基礎建設相關連結計畫,含新高速公路、機場、港口至改善電網(power grids)及通訊設備,著重的領域包含法律與監管機構;計畫建構及開發;計畫支持,含資金以及管理;相關政策;以及擬提供的競標計畫。
製作該指南的APEC投資專家小組,其副召集人Clarence Hoot表示,「亞太地區對於基礎建設開發具有極大的需求,但公共資金有限,因此,PPP對於填補新基礎建設計畫的資金空缺而言相當重要。」
然而,PPP政策在亞太地區卻存在很大的差異。同時也是巴布亞新幾內亞投資促進官員的Hoot解釋道:「組成要素缺乏明確性,可能會嚇阻投資者,最後造成計畫延緩或者使其脫離正軌,透明的法規為促使PPP可以實施之關鍵,也是APEC會員體正共同努力確保的」。
同為APEC投資專家小組副召集人的Rodrigo Monardes認為,想投資的私部門應該從一開始便知道一切計劃運作所需程序、法規、相關政府組織、權利義務、爭端解決機制等資訊,而這些必要資訊在APEC中應該具易取得性。
此指南源自於「APEC基礎建設開發與投資之多年計劃」(APEC Multi-Year Plan on Infrastructure Development and Investment),此計畫目前正進行中,並將銀行可接受(bankable,亦指可以獲得利潤的)之PPP項目列為第一優先項目。
各APEC會員經濟體的財政部長,將重新審視其進度,並於9月10-11在菲律賓宿霧決定下一步行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