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PEC商務旅行卡有效期限自今年9月1日起延長至5年

APEC商務人士移動小組(BMG)於7月28日正式宣佈,APEC商務旅行卡自2015年9月1日起,有效期限由目前的3年延長至5年。

APEC 21個會員經濟體是在2015年1月份於菲律賓蘇比克灣舉辦BMC會議中達成協議,決定將APEC 商務旅行卡效期延長至5年。

透過單次申請,APEC商務旅行卡便提供商務人士5年、短期停留、多次進入APEC會員經濟體及在會員經濟體機場的重點移民檢查站享有優先通道。根據協議內容,在2015年8月31日(含)之前提出申請之商務旅行卡將只授予3年有效期,2015年9月1日(含)之後提出的申請將有5年效力。

「APEC商務旅行卡之點到點評估」(End to End Review of the APEC Business Travel Card)報告中認為,將有效期延長可以顯著增加持卡者的使用者經驗、降低頻繁申請新卡的需求,且能藉由減少處理時間、印刷及分發的成本為使用者及經濟體創造額外的效益。

 APEC BMG的召集人David Ness表示:「前述宣佈對於BMC努力改善商務旅行卡之使用者經驗,實為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要一步。」另期待能透過改進APEC商務旅行卡而強化人與人之間商務社群的連結。
 
根據APEC政策支援小組(PSU)統計, APEC商務旅行卡減低38%持卡者於APEC經濟體間的商務旅行費用。APEC商務旅行卡是在1997年由APEC經濟體共同發行,近年來成長顯著,有效持卡者自2014年中的164,000位增加至2015年6月30日的超過190,000位,增幅逾15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