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PEC應該規範數位經濟嗎?

根據最新一期出版的APEC電子報報導,數位科技目前已成為達成包容性的潛在工具。例如,數位科技提供小規模的企業家們觸及大型觀眾的機會,且易於取得必要的資訊,讓他們擁有對抗大型企業的機會。

與傳統的實體商業相較,線上業務處於法規的真空地帶內運作,未必要遵守傳統規範的稅務和法律規定,這些線上業務都因此比傳統的實體業者擁有較優勢的競爭力。

決策者因此提出疑問:他們是否應該,或是即使他們可以,規範以網路為基礎的商業。

尤其是,短期不動產租賃和汽車共享的線上申請呈指數型的成長,已導致要求更大的監督與法規。不過,為傳統旅館和營運者設計的法規模式,可能未必適合其線上分享經濟的競爭對手。